《民法通則》的內容涵蓋了我國民法的壹些最重要的知識點。學好這壹部分是進壹步學習民法各部分的基石。在民法的壹般理論中,對困難和錯誤的認識主要包括:
1.民事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事實。就民事法律關系知識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內涵、基本分類和構成要件。特別是對於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件,考生要有清晰的認識。就民事法律事實而言,要求考生重點關註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基本分類。其中,民法中法律事實的分類是我們以往考試中的重點和易錯點。比如2008年2011,2014,2016就考查了這個知識點。
2.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民法和民法學的核心內容,該部分知識點較多。考生在復習時應重點關註這壹部分。主要內容包括以下知識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和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附條件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區別、無效民事行為和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概念和構成等。在復習這壹部分時,考生首先要準確理解所有相關概念。例如,對於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考生應能準確記住其概念和特征,理解其與無效民事行為的區別,把握其被撤銷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後果。這是我們民法考試中選擇題和簡答題的重要考點。
②財產法的壹部分
對於物權法這壹部分,我們需要重點關註物權的種類和制度、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1.所有權是壹種完整的財產權,其取得方式和消滅原因是考生應重點關註的內容。此外,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和相關條件也是我們考試中的壹個重要考點,在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中經常考查。
2.他真正的權利。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物權的取得條件、權利義務是該部分的重點。特別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質押和留置權等都是考生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需要重點關註的內容。
③債法部分
債法和物權法是我國民法的兩個重要內容。在債法中,有很多相關的基本原理,考生需要能夠準確把握。
1.債務的發生、變更和消滅:我們知道債務有兩種:故意債務和法定債務。可能導致債務的原因主要有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合同等。債務消滅的原因主要有:履行、註銷、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這些都是我們學債法必須掌握的知識點。
2.合同法部分:該部分包含的內容較多,在考試中占比很大,考生在復習時需要重點關註的內容較多。例如:合同的類型、邀請與邀約的區別、承諾的撤回、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締約過失責任等。
㈣知識產權法的壹部分
在近幾年的知識產權法考試中,分值占比有所增加,所以對於學生來說,知識產權部分應該重點掌握。
1.版權:對於版權部分,我們需要重點關註版權的主體是誰,版權的內容包括什麽,以及版權的合理使用和法律許可。
2.專利權:專利權這部分對於壹些考生來說可能比較難,尤其是文科的考生。但是這部分主要是背知識點,所以只要我們課後多花點時間,考試拿分還是比較容易的。例如,我們需要重點關註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專利權的強制許可以及不視為專利侵權的行為。
3.商標權:商標權這壹部分有很多詳細的知識點,因此考生需要重點關註不能作為商標權的八種情形、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的三種情形、商標權的保護期限以及商標註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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