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從1000元到3000元不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從3萬元到10萬元起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從30萬元到50萬元不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述數額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綜上所述,壹些罪犯犯了不止壹項罪行,他們涉嫌詐騙和欺騙,以及盜竊。這樣,法院將合並案件,數罪並罰。根據招搖撞騙、盜竊的情節、涉案金額和社會危害性,分別計算相應刑期,再計算合計執行刑期。
法律客觀性: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占有的大量財物,或者多次竊取的行為。這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壹)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2)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有以下認定標準:(壹)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屬於數額較大。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五千元以上至二萬元以下的,視為數額巨大。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視為“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第六條審理盜竊案件,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認定盜竊情節:(三)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數額巨大”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其他情節嚴重”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或者同案情節嚴重的主犯;2.盜竊金融機構;3.脫逃罪危害嚴重的;4.累犯;5.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