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檢察官是中國第四級壹級檢察官,其工作包括:
1,依法進行法律監督;
2.代表國家提起公訴;
3.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4.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檢察官是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官。檢察官應履行的義務是:
1,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
2.秉公執法;
3、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4.遵守紀律和職業道德;5、保守國家秘密和檢察工作秘密;
6.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監督。
根據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等級暫行規定》第六條分為以下四個等級和十二個等級:
首席檢察官;
(二)大檢察官:壹級二級;
(三)高級檢察官:壹級、二級、三級、四級;
(四)檢察官:壹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第七條檢察官實行下列層級的崗位設置:
①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首席檢察官;
副檢察長:壹級檢察官至二級檢察官;
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檢察官至二級高級檢察官;
檢察官:壹級高級檢察官至四級高級檢察官;
檢察官助理:壹級檢察官至三級檢察官。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
副檢察長:壹級高級檢察長至三級高級檢察長;
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至四級高級檢察官;
檢察官:從二級高級檢察官到二級檢察官;
檢察官助理:壹級檢察官至四級檢察官。
(三)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轄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壹級高級檢察官至三級高級檢察官;
副檢察長:二級至四級高級檢察長;
檢察委員會委員:從三級高級檢察官到壹級檢察官;
檢察官:三級高級檢察官至三級檢察官;
助理檢察官:二級至五級檢察官。
(四)縣、市、自治縣、市轄區人民檢察院:
檢察長:三級至四級高級檢察官;
副檢察長:從四級高級檢察官到壹級檢察官;
檢察委員會委員:四級至二級高級檢察官;
檢察官:四級高級檢察官至四級檢察官;
檢察官助理:三級檢察官至五級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