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省教育廳印發《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督導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小學高年級家庭作業量不得超過1課時,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書寫過重作業。同時,不能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和高難度的作業。
昨日,省教育廳發布《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督導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小學高年級學生作業量不得超過1小時,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代寫過重作業。同時,不能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和高難度的作業。
今年,在我國教育改革方案中,我省被列為中小學生減負試點省。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省教育廳出臺了《辦法》。
課程不能趕不上教學進度。
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課程計劃,開齊規定課程,不得隨意調整教育部或省的課程計劃,不得隨意增加課程難度、增減課程和課時、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切實保障體育、音樂、美術、小學科學、小學英語和綜合實踐課程的開設,切實保證學生自主學習、團隊活動和社會實踐的時間。
小學生的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
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包括課間休息、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小學生不得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得超過7小時。住校生每天晚自習時間不得超過2課時,走讀生原則上不安排晚自習。學校不得利用晚自習補文化課或組織學科教學活動。
小學低年級不寫作業量
小學壹、二年級的學生不允許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學生的書面家庭作業量應控制在每天1小時以內。初中生書面家庭作業的平均水平每天不應超過2小時。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完成超過規定時間的作業,學校和教師不得以增加作業的方式懲罰學生。
公辦中小學教師補課不得兼職。
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在寒暑假、公休日和課余時間為三年級以外的中小學生補課,不得組織各種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文化課。
教育行政部門將對社會上違規舉辦的“奧數班”等各類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同時要求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學生有償家教和有償補課活動,不得在“奧數班”等校外社會教育機構兼職或兼職。
檢查
小學每學期只進行期末考試。
小學每學期期末只進行壹次全校或全年級的學科考試;初中只對全校或全年級進行兩次期中和期末考試。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給學校下達中考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不得以升學率或中考成績對縣(區)、學校、班級、教師和學生進行排名。
休息保證學生每天能睡9個小時。
各小學要科學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學生在校時間規定,嚴格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和課外集體體育鍛煉制度,保證學生每天至少有壹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切實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每天有九小時以上睡眠時間。
招生不得通過“奧林匹克數學班”招生
堅決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的法律規定。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布情況,科學劃定學校服務範圍,公平配置優質教育資源。
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變相舉辦與入學有關的考試、測試;各類競賽成績、獎項和等級證書不得作為錄取的條件和依據;不得通過“奧數班”等校外培訓機構招生;不允許跨學區招生。
教輔禁止學校統壹征訂教輔。
嚴禁選用省教育廳頒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教材;嚴格按照要求,在學生自願選擇的基礎上,建議使用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中小學補充教材公告》中的補充教材。嚴禁公告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進入中小學。
嚴禁教育部門和學校統壹組織征訂教輔材料,或向學生攤派習題集、試卷和課外讀物。
督導應與學校簽訂“減負表”。
每學年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學校簽訂“減負”責任書,根據上述督導內容每學期組織對轄區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情況進行1-2次集中督導,督導面要達到100%。
同時,我省將建立健全省、市、縣、校四級義務教育學生課業負擔監測體系。對於督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將向社會進行通報,重點通報通報中的違規行為、典型案例、責任單位、責任學校和責任人。本報記者陸紅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