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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的天然風險有哪些?
根據風險損害的對象分類

財產風險:是財產毀損、滅失、貶值的風險。例如,房屋有火災和地震的風險,機動車有車禍的風險,財產價值有因經濟因素而貶值的風險。

人身風險:指因生、老、病、死、殘等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例如,由於年老,人們喪失勞動能力,或因疾病、殘疾、死亡、失業等,個人和家庭的經濟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雖然生老病死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現象,但不確定何時會發生。壹旦發生,他們將在精神和經濟生活中給自己或家人造成困難。

責任風險:是指他人因侵權或違約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責任風險。例如,如果汽車撞了行人,如果是司機的過錯,那麽根據法律責任,必須向受害者或其家人進行賠償。又如,根據合同和法律規定,雇主負責對其雇員在工作範圍內的活動中造成的身體傷害進行經濟支付。

信用風險:是指在經濟交往中,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因壹方違約或犯罪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根據風險的性質

純風險:指只有損失的可能性而沒有獲利機會的風險,即導致損害可能性的風險。有兩種結果,即損失和不損失。比如交通事故只能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帶來傷害,絕不會有好處。在現實生活中,純粹的風險無處不在,例如洪水、火災、疾病和事故,這些風險可能會造成巨大的損失。然而,人們往往無法事先確定這種災難何時發生以及損失有多大,因此它成為保險的主要對象。人們通常所說的“危險”是指這種純粹的風險。

投機風險:是指既可能造成損失又可能獲得收益的風險,有三種結果:損失、不損失和盈利。例如,對於證券來說,證券價格的下降可以使投資者遭受損失,而證券價格將保持不變而不遭受損失,但證券價格的上升可以使投資者獲得利益。比如賭博、市場風險等。,所有這些都很誘人,這可能會鼓勵壹些人為了盈利而冒此類損失的風險。在保險業務中,投機風險壹般不列入可保風險清單。

收益風險:指只會產生收益但不會導致損失的風險。例如,接受教育可以使人受益終身,但教育的受益程度無法準確計算,它還與不同的個人因素、客觀條件和機遇密切相關。對於不同的個人來說,雖然付出的代價是壹樣的,但收益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這也可以說是壹種風險。有人稱之為收入風險,這種風險當然不能成為保險的對象。

按損失原因分類

自然風險:指由自然或物理現象引起的風險。如洪水、地震、風暴、火災、泥石流等。

社會風險:是因疏忽、僥幸、惡意等不當行為造成損害的風險。有異常或不可預測的個人行為的群體。如盜竊、搶劫、罷工、暴亂等。

經濟風險:是指在生產和營銷過程中,由於相關因素的變化或估計錯誤而導致產量減少或價格漲跌的風險。如市場預期錯誤、管理不善、消費者需求變化、通貨膨脹和匯率變化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技術風險:是指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生產方式的變化而發生的風險。比如核輻射、空氣汙染、噪音等風險。

政治風險:指由於政治原因造成損害的風險,如政治變動、政權更叠、政府法令和決定的頒布和實施以及民族和宗教沖突、叛亂和戰爭引起的社會動蕩。

法律風險:指因新法律的頒布和現行法律的修改而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

根據風險範圍。

特定風險:指與特定人發生因果關系的風險。即由特定的人造成,損失只涉及人身風險。例如,盜竊、火災等。都是特定風險。

基本風險:指其損害波及社會的風險。基本風險的前因後果與具體的人無關,至少是個人無法阻止的風險。例如,與社會或政治有關的風險以及與自然災害有關的風險都是基本風險。

特定風險和基本風險的界限,對於某些風險來說,會因為時代背景和人們觀念的變化而有所不同。例如失業,過去被認為是壹種特定風險,但現在被認為是壹種基本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