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的程序是怎樣的?
1,調查
公安機關對檢舉、控告、舉報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其他行政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登記。
2.決定
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二)依法不予處罰,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應當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主管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進行處理。
3.履行
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看守所執行。
虐待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虐待罪,是指以打罵、捆綁、冷凍饑餓、限制自由、侮辱人格、拒絕治療疾病或者強迫其過度勞動等手段,對與*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進行身體和精神上迫害的惡性行為。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作為孩子的父母,要在日常生活中關心孩子,不能挨打。毆打嚴重的話,連自己的孩子都會被派出所處罰,拘留五天到十五天不等。當然,如果家長毆打孩子,造成嚴重後果,就不再承擔治安責任,會觸犯刑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