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練習壹次公安基礎知識——2020年天津警察招錄考試
1.郝的父親去世後,他的母親紀獨自占據了郝的房子。郝對此深感不滿,拒絕向紀某提供生活費。紀把郝告上了法庭。經審理後,法官判決郝每月向紀提供300元生活費。下列()對此事件的理解是錯誤的。
A.這壹事件表明,子女對父母只承擔法律義務,沒有法律權利。
B.法官作出的判決本身就是法律事實。
c .法官的判決沒有在原被告之間形成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之間的關系。
D.子女贍養父母主要是道德問題,法官的判決缺乏依據。
2.我國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壹原則的內容主要體現在()。
a .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中,它表明國家權力來自人民,人民組織國家機構。
b .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處於主導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機構的關系中,落實?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D.所有國家機關在行使職權時都實行集體負責制。
3.我們國家的法律是誰制定的?( )
A.人民代表大會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國務院
D.地方當局
參考答案及分析
1.回答ACD
分析:法院判決並不意味著子女只對父母承擔法律義務而不享有法律權利;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相互的和平衡的。如果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他們也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不是分開的。因此,選項A是錯誤的。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法官的裁判活動是社會事件,不以郝的意誌為轉移,可以引起法律後果,即法律關系的維護。所以法官的判決本身就是法律事實。因此,選項B正確,選項C錯誤。《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當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權利。因此,D選項錯誤。因此,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CD。
考點:法律、法律/法理學/法律的本體
2.回答ABC
分析:我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上,表明國家權力來自人民,人民組織國家機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由人民民主選舉的人民代表組成。(2)在國家權力機關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中,國家權力機關處於核心地位,其他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3)在中央與地方機構的關系中,遵循什麽?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因此,本題選擇ABC。
考點:法學基礎理論、法律/憲法/憲法
3.回答AB
分析:《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因此,這個問題的答案是AB。
考點:法學、法律/法理學/法律本體論、法律/憲法/憲法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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