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網簽完成後,雙方不能單獨更名。變更合同名稱的,雙方應當協商並申請解除網簽合同。在註銷期限內,雙方需持合同及變更申請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超過註銷期限的,應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登記。原合同終止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房地產出售給他人。
網上簽約的法律效力;
1.網上簽約合同的定義:指通過互聯網平臺完成的簽約過程,通常涉及電子合同的生成和電子簽名的確認;
2.法律地位:法律上,網簽合同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成立要件;
3.成立要件:包括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的合法性、當事人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4.不可撤銷性:網簽合同壹經雙方確認並簽署,即表明雙方對合同內容達成壹致,不得擅自變更;
5.違約責任:壹方未經另壹方同意變更合同內容,可能構成違約,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房地產合同網簽後,任何壹方均無權單獨變更合同中的名稱,只有在雙方協商壹致並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解除網簽合同後,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名稱變更;逾期的,要走正規的變更手續,在原合同正式解除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房產轉賣給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條例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