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成片開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內的集中建設區組織對壹定範圍的土地進行綜合開發建設活動。
今年6月65438+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正式實施。其中,第四十五條列舉了為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包括第(五)項“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用地”。
根據《憲法》第十條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條,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縮小土地征收範圍、規範土地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農民多元化保障機制的改革要求,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在充分總結33項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首次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進行了列舉式界定,明確為:軍事和外交事務、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科學技術、教育等社會利益。同時,考慮到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為滿足城市發展用地需求,第四十五條第壹款第(五)項規定,符合條件的“成片開發”建設可以征收土地。
自然資源部指出,《土地管理法》通過後,自然資源部抓緊制定征地“成片開發”標準。在廣泛聽取意見的過程中發現,社會各界對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存在較大分歧。壹方面,認為應落實“縮小征地範圍”的決策部署,嚴格限制“成片開發”的征地行為。範圍不能太大,標準要嚴格。另壹方面,認為現階段面臨“六穩”“六保”的巨大壓力,需要通過“成片開發”為工商業用地尋找出路。目前應該放寬範圍,不宜限制致死。
對此,自然資源部指出,在前期廣泛聽取意見、反復研究討論的基礎上,在各方意見中找到各方關註的重點,圍繞重點形成了《土地征收標準》(試行)。
對於此次公布的《土地征收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土地征收標準》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壹是明確了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原則。征求意見稿規定,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應當註重嚴格保護耕地,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是征地“成片開發”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給予被征地農民充分選擇權。征求意見稿規定,實施時應當征求“成片開發”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意見,並經本村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三是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要註重節約集約用地。市縣存在大量無償閑置土地,或各類開發區、城市新區土地利用效率較低,不得批準征收“成片開發”。
四是建立合理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審批機制。省級人民政府在批準征地“成片開發”方案前,應當組織NPC代表、CPPCC委員和土地、規劃、法律、經濟、行業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論證“成片開發”的科學性和必要性。論證材料是批準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重要依據。
征求意見稿提到,征地“成片開發”方案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批準: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市縣存在大量批次未利用或閑置土地;各類開發區和新城區土地利用效率較低;已批準征地和“成片開發”連續兩年未完成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