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這起案件中,行賄者的律師眾多,這不禁讓公眾感到恐懼,也讓各行業的從業者感到恐懼。總的來說,律師是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壹環。只有大量的律師才能滿足法治社會中人們日常生活對律師的需求。同時,律師作為法律從業者,應該是維護法律公平的踐行者,也是幫助其他非專業人士合理使用法律工具、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守護者。在這種情況下,原本被大家寄予厚望的律師從業者卻成了受賄的主體和踐踏法律公正的破壞者,這不僅有損法治社會,也有損公眾對律師職業道德的信仰。
其次,在本案中,我們可以看到海南唐海律師事務所的張行賄61.5萬元,數額巨大。總的來說,在目前的社會生活中,雖然人們對律師的需求在上升,收入在增加,但他們的收入不會太誇張,665,438+0.5萬的賄賂資金不是說可以拿出來的。從網上公布的信息來看,這些資金並不是賄賂,而是該律師事務所利用法院給予的便利確保了訴訟的勝利。非法收入的份額只給了該醫院的副院長張家輝,因此雙方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共同踐踏法律並獲得大量非法資金。甚至,正是因為這種行賄手段,律所才會在法庭上立於不敗之地,進而獲得高額報酬,從而有大筆資金去賄賂法院副院長。
最後,從這壹事件不難看出,在維護法律公平、建設法治社會的過程中,無論是法院還是律師,都必須挺直腰桿、堅定立場。壹般來說,法院作為維護公平的最後壹道防線,法官作為案件的審理法官,擁有司法解釋權。要用好這壹權力,維護司法公正,就要做好個人職業道德教育。對於律師來說,作為高學歷群體,他們應該熟悉各種法律規定,幫助受害者維護自己的權益。他們應該有壹顆高於法庭的公正之心,而不是順從資本,俯首稱臣。只有這樣,法治社會才能建設得更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