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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區治理的意見和建議
壹是社區工作人員數量少,素質低。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是加強社區工作、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的關鍵。但是,目前低學歷社區工作者較少,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社區工作的需要。五個社區50名工作人員,平均每個社區約10名工作人員。其中事業編制29人,財政補貼8人,職工4050人8人,大學生助理5人,35歲以下14人,36歲至45歲26人,46歲以上10人。

第二,居民缺乏法治意識。居民普遍缺乏法治意識,加大了社區管理的難度。壹些人缺乏自律,壹些攤販無照經營,壹些居民擅自占壓變更,壹些居民非法上訪,社區治理難度加大。

三是居民參與意識薄弱。社區的居民大多不了解社區的情況,也不關心社區的公共事務,有的居民只是通過提供低保、開具證明等方式了解社區。社區居委會作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長期以來主要以行政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務。社區居民缺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渠道,參與意識薄弱。

三。對社區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建議:

壹是優化社區隊伍建設。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吸引優秀青年人才從事社區基層工作,拓寬社區幹部選拔渠道,積極動員畢業生分配到社區工作,積極探索用人機制,不斷擴大社區幹部來源。

二是強化居民的法治意識。只有樹立法治觀念,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辦事。第壹,註重法制宣傳。建立社區宣講團,利用各種媒體向居民宣傳守法意識和文明理念,同時曝光亂倒垃圾、亂搭建等壹些不文明違法行為,增強居民自律意識,定期對社區工作者進行法制培訓,引導社區工作者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社區工作,依法依規處理各類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居民對社區的了解和認同。通過宣傳欄、傳單、小冊子等形式,宣傳社區的好人好事,組織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問題的討論等形式,通過宣傳教育,使居民認識到自己既是社區的參與者,也是社區的受益者,明確社區是壹個整體,社區居委會是壹個群眾性自治組織。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的意見。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社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需求也越來越多。做好社區服務對於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擴大就業、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現就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提出以下意見:

壹是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社區單位、企業和居民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整合社區資源,完善服務網絡,創新服務方式,拓寬服務領域,強化服務功能。

(2)基本原則。1,堅持以人為本。著眼於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物質文化需求,特別是針對居民最關心、最需要、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提供及時服務,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2.堅持社交。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居委會、非政府組織、社區單位、企業和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務,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和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3、堅持分類指導。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的原則,區分不同類型的社區服務,實行分類指導。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解決薄弱環節、重點工程和關鍵問題;既要堅持廣受居民歡迎的傳統服務方式,又要善於運用現代科技手段,不斷提高社區服務水平。

(3)主要任務。通過努力,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努力實現社區居民有所幫、有難幫、有需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