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交警移動雷達測速有什麽規定?招牌應該警示多少米?
交警移動雷達測速有什麽規定?招牌應該警示多少米?
妳好,我的回答可能不能讓妳滿意,但必須原創、客觀、規範、有理有據。1.警車是否攔截妳的車輛是關鍵,因為如果攔截屬於“設卡執勤”,如果不攔截就是“移動測速”,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需要提前200米設置警告標誌,而後者只需要使用標準警車,並且沒有警告標誌的規定,因為移動速度表可能正在運動中,無論它是否相對於被測車輛行駛或與被測車輛同向行駛,它都可以測量速度。只有固定式測速裝置才需要提前設置警示標誌。1.設置執勤點的法律依據是《交通警察路面執勤執法規範》第七十條:“需要設置執勤點的,應當根據路況和交通狀況在安全、無阻礙的地方進行,並設置要求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的警示標誌。距執勤點至少200米,設置發光或反光警示標誌和警示燈,間隔設置減速警示牌、反光錐筒等安全防護設備。”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17條規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測速的路段,應當設置測速警示標誌。

移動測速設備的使用應當由交通警察操作。如果使用車載移動測速設備,還應使用標準警車。第二,正常情況下,如果被拍到,實際車速大於限速10-15公裏,甚至超過20公裏。1.根據國家標準GB7258-2004,汽車車速表的速度不應大於實際速度,而應小於實際速度0-10公裏。防止誤射。在實驗室中:

(1)速度計時速40,實際時速32.8-40合格。

(2)實際車速40,車速表40-48合格。2.根據GA 297-2001,車速表速度不允許高於實際速度,低於實際速度0-10公裏為合格。防止誤擊。大部分省份都出臺了相關規定,車速超過10%不處罰。

三、沒有限速標誌的,按法定時速行駛。因此,有必要註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指示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時速:

(a)沒有道路中心線,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裏,高速公路為每小時40公裏;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裏,高速公路為每小時70公裏。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裏,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65,438+05公裏:(壹)

(壹)進出非機動車道和通過鐵路道口、急彎、窄路、窄橋時;

(2)掉頭、轉彎或下陡坡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