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修改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的某些條款進行局部或個別的修改。修法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進行全面修訂,是壹種整體性的修改。
二是審議內容不同。
修改法律時,通常會提出修正案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針對的是修正案草案,沒有修改的部分不予考慮。法律的修改通常會提出全面的修改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草案文本的全部內容,而不是針對修改後的內容,例如公司法的修改。
第三,投票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改是對某壹法律進行修改的決定或修正案,如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在法律修改中,公司法修改等整個修訂草案都是表決通過的。
第四,出版方式不同。
宣布法律修改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宣布修改決定,即總統發布主席令宣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改決定,然後有關部門將根據修改決定重新公布修改後的法律。
擴展數據:
審校是壹個漢語詞匯,是指對文件、書籍、手稿和圖表的修改、整理和裝訂。在WORD中,修訂是指顯示文檔中更改位置的標記,如刪除、插入或其他編輯。
糾正是壹個中文詞,指改正;好人品也指走正道的人。出自《漢書·賈善傳》:“薦賢助己,求正者直諫。”
法律修正案,壹種立法例。由擁有立法權的主體向法定機構提交的立法議案,供後者審議,以修改或補充法律規範或規範性法律文件。法律提案權的歸屬、行使和審議程序與制定新法律和廢除現行法律的程序大體相同。
法律修改的內容可以是對現行法律的實質性條款進行修改或增刪,也可以僅改變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結構、術語等技術性問題。修改的目的是使法律或規範性文件更加完善或更適合統治階級的需要。
修正案的技術結構通常比制定新法律簡單。在立法完善的國家,不僅有制定新法律案例的健全制度,而且有關於法律修正案的提出、審議和技術問題的規定。
修正的定義
模擬聯合國會議中的決議草案可以修改。修正案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刪除和修改其行動條款。
修正案的分類
修正案分為兩類:友好修正案和不友好修正案。
1.友好修正
這是壹項由所有起草國同意並簽署的修正案,任何國家的代表都可以提出。在委員會主席團通過後,這項友好的修正案將不經表決自動納入決議草案。
2.不友好的修正案
這是壹項遭到部分或所有起草國反對的修正案。提出修正案的國家還必須有20%的國家簽署,並由委員會主席團通過,然後才能提交給整個委員會。在提出後,經過辯論和表決(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最終決定是否將修正案納入決議草案。
修正案的格式
修正案的具體格式實際上是由修正案的發起人在開頭左上角簽名。如果是友好修正案,則是提案國和所有起草國的簽名;非友好修正案由提案國和簽署國簽署,其數量超過參與國的20%。
需要在決議草案中寫清楚要修改的具體條款的序號,然後直接在後面寫上修改後的條款內容。修正案可以修改壹個或多個條款。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