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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不成文憲法的主要形式如下
這是資產階級國家的憲法。2.理論上,它以西方民主和分權理論為基礎,其適用受到司法解釋的限制。其理論基礎是人民主權理論、自然人權理論和社會契約理論。英國采用不成文法,而美國所有的法律都是成文法。憲法是社會全體成員通過協商達成的契約。為了“建立更完善的聯邦,建立正義,維護國內和平,提供共同防禦,促進公共福利,使我們自己和後代享受自由和幸福。”在憲法中,人民只是把他們的壹部分天賦人權交給政府,使它擁有必要的權威,同時仍然維護它的其他權利。正因為憲法優於政府,所以不能由總議會決定,而必須由專門為此召開的制憲會議制定和批準。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其目的是保護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制憲的目的是建立政府,但政府不是為自己而存在的,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和最終目的。1.就憲法形式和創制程序而言,英國是壹部不成文的、靈活的憲法。英國沒有專門統壹的憲法法典。英國散見於憲章、成文法、判例和慣例中,所以英國憲法是不成文的。成文憲法和不作為憲法也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界限。若幹年後,成文憲法往往附有各種慣例和判例,實際上起到了憲法的作用。英國憲法中也有很多成文憲法文件,但並不集中。英國憲法沒有統壹的成文憲法法典,而是由壹系列憲法法律文件組成。英國的憲法也不同於其他國家,主要包括憲章、議會制定法、判例法和慣例四個方面。英國憲法的構成多種多樣,內容復雜模糊,甚至前後存在分歧和矛盾,這就為資產階級自由解釋和靈活運用憲法提供了條件,使憲法更好地服務於社會變革,鞏固資本主義統治秩序。英國革命最終以資產階級和封建地主的妥協而告終,建立了君主立憲制。這個過程充滿了資產階級和封建貴族之間的鬥爭和妥協,通過這些鬥爭和妥協制定了壹些保護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人身自由的憲法文件。規定除叛國罪外,人民有權請求法院簽發人身保護令,從而確立了只有法院有權審理和提交案件審理的制度。1701年王位繼承法的頒布,進壹步擴大了議會的權力,限制了王權。這些憲法文件確立了議會至上、法治、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等憲法原則,不僅奠定了英國憲法的基礎,也對其他國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和資產階級的強大,形成了大量的英國慣例,如國王的權力和法律地位;英國內閣的建立和權威;內閣和議會的關系;總理的職位等。這些做法使英國議會內閣制得以建立和完善,從而最終鞏固了君主立憲制。3.英國憲法的基本原則是:議會主權、三權分立、責任內閣制和法治。議會主權也可以稱為議會至上,是議會主權的體現。英國議會的權力在法律上是至高無上的、永久的和不可分割的。具體來說,議會主權意味著議會擁有制定法律的壟斷權力。法院必須執行議會通過的法律;議會以外的任何機關或個人都無權宣布議會通過的法律無效;議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機關中占據最高地位。政府由議會產生,對議會負責,受議會監督。英國憲法的另壹個原則是法治。“法治”原則的字面意思是“依法治國”,這是現代憲法廣泛采用的壹項基本原則。它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政府必須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權力範圍內行事,不得濫用權力侵犯個人自由和權利。[4] 4、違憲審查模式不同,英國是議會至上,美國是憲法至上。"英國可以說三權分立制度從未得到嚴格執行."[5]所以在英國,除了理論上的人民,唯壹能監督議會的人就是議會本身。這壹憲法理念決定了在司法體系中,“法院的權力並非來自壹部憲法”,“法院應當受到議會立法的制約”。司法機關既不能脫離議會(在英國,上議院行使最高司法權),又不能在權力等級上與議會並駕齊驅。這也塑造了其雙重違憲審查模式,即議會監督立法和法院監督行政權力違憲的雙向互動模式。對於議會立法,“議會至上原則決定了立法監督權只能由議會自己行使。”英國對委任立法的監督采取了司法審查與議會監督並行的制度,這不僅體現了對英國議會至上憲政理念的徹底沿襲,也是結合分權思想的制度設計。參考資料:

http://www . China court . org/html/article/200610/20/220860 . 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