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礎上,也說明市場對LLM的需求很高,迎合了依法治國的方略。但是有些人
質疑少數高校開設法律碩士專業,有產業盈利的目的。
法律碩士的就業優勢體現在以下幾點:
1,法學碩士明顯優於其他法律專業的特點是專業背景的復雜性。它是模仿美國法學博士的。
辦學理念要求報考的學生應具有非法本科教育背景。這種教育理念
毫無疑問是正確的,因為法律歸根結底是為其他行業服務的工具,沒有相關的行業背景。
知識,而談論法律的使用實際上是不情願的。當然,所謂的法律碩士比法律碩士多幾年的理科。
學習時間讓人覺得自己的理論基礎壹定比法律碩士強。但是,筆者認為,這種法律研究是培訓。
教育領域的法學專業在實際法律操作中並不占優勢。法律碩士可以將本科專業知識與法律知識相結合
知識有機結合,容易融入實際法律操作,是其就業優勢之壹。在某些情況下,這是非常必要的
在行業知識(如知識產權)較強的法律工作中,沒有相關行業知識的法學碩士往往需要上課。
在發文之前,他彌補了自己的知識缺陷,由於在最後壹刻磨刀霍霍,他的學習效果大打折扣。
2、當今法學畢業生的就業方向無非以下幾種:政法機關(公務員)、律師事務所、法學院。
學校和企業法律事務。
(1),從專業知識的復合背景來看,LLM的知識面更廣,這與公務員考試的寬知識面是壹致的。
滿足綜合分析能力強的要求,考上公務員的比例遠高於LLM。
(2)律所需要的法律人才主要是應用型的,不是理論研究型的,所以培養方向是應用型的。
法律碩士也很受律師事務所的歡迎。
(3)在高等院校就業機會的競爭中,LLM的競爭力普遍不如LLM。但是現在的高校
就業傾向於高學歷,沒有法學博士學位很難找到好的大學教師職業
樣本,壹個以研究為導向的團體,如法律碩士,處於尷尬的地位,法律博士擠壓它。
有法律碩士競賽,有法律學士!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碩士是在就業的高校。
沒有獲得更多的機會,失去了就業的大本營。
(4)在公司法律事務中,與律師壹樣,他們對法律人才的選擇是看他們是否能帶來法律人才。
實際的經濟利益,而不是要求這些法學畢業生做法律論文。他們更喜歡實用的。
法律碩士學生。
上面的分析可以用作者的親身經歷來說明:我的班級有150名學生,其中近40名學生在選調生。
近40名書記員進入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知名國企工作,近15人進入各級高校學習。
超過10人進入金融、證券和保險行業。65,438+050人中有65,438+020人就業,剩下30人。
右邊是不參加就業的魏培生。
以上分析並非出於個人私心和對法律碩士的偏見。就其法律碩士的總體頭銜而言,它是
它分為許多專業。比如細分為法理學、憲法學、民商法、經濟法、國際法、法制史。
,訴訟法,刑法等。其中,壹些法學專業的就業還是很不錯的,比如民商、國際。
法律等。,其他如法律史、法理學等就業渠道相當狹窄。在當今畢業的巨大壓力下,就業很差。
滿意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