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房地產糾紛;
房地產糾紛通常發生在買賣雙方之間,主要集中在房屋質量、交付時間、面積過大或過小等方面。對於這些爭議,買賣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談判。當事人之間的房地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解決糾紛。協商和解不僅方便了當事人之間更好的溝通,還減輕了訴訟負擔,省錢省力,可以說是解決糾紛的好方法。雙方簽訂的協議等書面文件合法有效,應據此履行。它是大多數人的首選。
2.仲裁。如果雙方協商後不能解決問題,那麽可以采用仲裁,這並不意味著協商是仲裁的前提。采用仲裁的壹個先決條件是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或發生爭議時必須訂立仲裁條款或協議,並自願將雙方之間的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當事人必須履行生效的仲裁裁決,否則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訴訟。司法途徑是最後的補救措施,任何壹方都可以在房地產糾紛中提起訴訟。當然,前提是該糾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七條律師服務費按件、按標的比例收取。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計件收費。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標的物比例分配。
本辦法第三條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中的律師服務費也可根據需要按時間收取。
第十條律師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協議,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並向委托人出具收費票據。律師不允許私下收費。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價值較小的,按照標的比例分段累計收費。具體比例如下:
(壹)不超過654.38+萬元,按照本辦法附件所列收費標準收費;
(二)超過65438+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計算;
(三)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0.8%計收;
(四)654.38+0萬元至200萬元以上部分,按0.6%計收;
(五)2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4%征收;
(六)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2%計算;
(七)超過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1%計收。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司法機關處理。
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費數額上限。
本條第壹款所稱涉財產案件司法鑒定收費,僅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的物證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指紋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