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稅收征管法第七條屬於什麽規範?
稅收征管法第七條屬於什麽規範?
修訂後的稅收征管法第七條、第八條明確規定了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服務的範圍和納稅人應當享有的權利。

(壹)《稅收征管法》第七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稅收知識,免費為納稅人提供稅收咨詢服務。”可見,規範納稅服務是行政執法的組成部分。應該包括宣傳傳遞、咨詢指導、稅務登記、票證供應、納稅人信用評級系統等諸多涉稅服務。

(2)《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第壹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納稅手續有關的信息。”這是讓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知道的規定。由於我國實行多稅種復合征稅,為了規範執法和便於操作,司法規定越來越細化和復雜。因此,稅務機關有必要加強稅法宣傳服務。納稅程序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步驟和方法,也是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稅款的程序。所以,在18歲的時候,重視程序,嚴格遵循程序,就顯得尤為重要。目前,納稅服務部門應公布完整的辦稅流程和服務標準,方便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了解相關程序規定。

(3)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要求稅務機關為其信息保密的權利。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這是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享有保密權利的規定。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了需要保密的情形,即“稅收征管法第八條所說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秘密,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稅收違規不保密。”因為稅務機關在開展稅收宣傳服務時,可以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良好納稅記錄進行表彰和宣傳,但不能對稅收違法行為保密,可以對有拖欠稅款、偷逃稅款行為的納稅人進行公開曝光。在公開表彰和曝光中,要註意避免泄露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4)《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這是對納稅人減免稅權利的明確界定。這就要求稅務機關制定快速、便捷、高效的減免稅程序,以規範的服務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辦理減免稅手續。

(五)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第四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就稅務機關的決定進行陳述、申辯;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這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享有辯護權、陳述權和尋求司法救濟權的法律規定。這就要求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檢查和行政處罰時,要耐心聽取納稅人的陳述,必要時要幫助其撰寫“納稅人自述材料”,並做好“陳述和申辯筆錄”的記錄。負責受理納稅人復議和賠償申請的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應當熱情接待,耐心指導,快速辦理。

(6)《稅收征管法》第八條第五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檢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法行為。”這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控告和舉報的法律規定。在實際工作中,直接與稅務人員打交道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很容易發現稅務人員的不良行為。對於這類投訴、檢舉、揭發,負責受理信訪的人員要熱情服務,並做好記錄。調查清楚真實情況後,按規定向舉報人報告調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