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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違章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無論是在高速公路上還是在普通公路上,無論何時、何種情況下發生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高速違章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高速違章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違法行為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壹般程序包括:調查收集證據、告知處罰情形、理由、依據和相關權利、聽取陳述和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包括:

1.交警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決定;

2、交警在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對違法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因此,如果適用簡易程序,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是違法的。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壹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經驗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

註:1。當事人被罰款的,應當通知當事人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日加收罰款數額3%的滯納金。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壹)對非本轄區(以市、州、市為界,下同)的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元以下罰款,由交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二)在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不在本轄區的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人主動到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稅務征收機構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的。

3.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處以20元(含)以下罰款的,交警作出處罰決定後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交通警察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日起24小時內上交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警察移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內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

4.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吊銷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後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和處罰決定書移交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二、高速超速如何扣分?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下的;扣3分。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客車、校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6分。

3.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超過規定時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50%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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