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乒乓球參加東京奧運會的選拔辦法
為做好東京奧運會乒乓球項目選拔工作,進壹步強化全民意識,嚴格遵循程序,選拔最優秀的運動員和教練員參賽,以優異的成績為國爭光,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東京奧運會乒乓球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體經字【2019】107號)精神和ITTF運動員在東京
第壹,選擇原則
(壹)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遴選原則。
(二)堅持發揮國家制度優勢和確保國家利益最大化的原則。
(3)堅持綜合評價和公平誠信評選原則。
二、入選人員的基本條件
(壹)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具有強烈的愛國情懷和為國爭光的願望,具有良好的體育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嚴格遵守體育總局關於紀律和反興奮劑的有關規定。
(3)嚴格落實體育總局“強體能、補短板”的要求,達到乒乓球運動體能標準。經過評估,在技術、戰術、心理和體能等方面都能滿足完成奧運會的需要。
三、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選拔領導小組由體育總局乒乓球中心、中國乒協負責人、中國乒協備戰東京奧運會專家組成員和國家隊教練組組成,負責東京奧運會乒乓球項目的選拔工作。
第四,運動員的選拔
(1)根據ITTF 2020年東京奧運會乒乓球資格系統確定入選項目和名額(見附件)。
(2)以男女奧運單打資格排名為基本依據。根據近兩年參加國際國內比賽的前20名運動員的成績,以幫助完成東京奧運會參賽任務和乒乓球運動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選拔比賽成績突出、國外戰績優秀、心理素質強、抗壓能力強的運動員參加東京奧運會。
(3)綜合評定運動員的競技實力、身體素質、傷病康復情況及其為國爭光、顧全大局的思想意識,合理確定雙方運動員。
(4)教練組綜合考慮上述因素,集體討論後提出參賽運動員建議名單,經選拔領導小組討論,報中國乒乓球協會主席辦公室研究批準。
五、教練員的選拔
(壹)優先選拔男女隊教練員。
(二)男、女隊主教練根據本隊臨場指揮需要提出其他教練員建議名單,征求中國乒協備戰東京奧運會專家組意見,報中國乒協主席辦公會研究確定。
不及物動詞監督措施
(壹)公布評選辦法和結果,接受體育總局乒羽中心、各省市體育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接受國家體育總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3)體育總局乒羽中心紀委負責受理對選拔工作的投訴舉報。壹經查實,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