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有哪些重要的新內容?
1,設置離婚冷靜期
2.性騷擾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3.網店等虛擬財產可以繼承。
4.勇敢並免除責任
6.* * *小區房屋的收益屬於業主。
7.禁止高利放貸。
8.保護個人信息
9.增加意誌的形式
可以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時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壹頁上簽名,註明年、月、日。
2.離婚冷靜期有哪些詳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協議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民法典》對法定繼承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遺產範圍和繼承順序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壹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代位繼承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親。
如果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代位繼承時,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壹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履行了贍養公婆、公婆的主要義務的,視為第壹繼承人。
事實上,現在絕大多數民事糾紛都是參照新法的規定審理的。例如,在原有的法律體系中,判斷肖像權侵權時,主要看侵權人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但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即使不以營利為目的,非法使用他人肖像也涉嫌侵犯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