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互聯網或者移動通信終端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壹)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
(二)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音頻文件100個以上的;
(三)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淫穢電子出版物、圖片、文章、短信200件以上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出售、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1萬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方式發布、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註冊會員超過200人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在1萬元以上的;
(七)數量或者金額雖未達到第(壹)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標準的壹半以上的;
(8)造成嚴重後果。
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訊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第壹款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第二條實施第壹條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壹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六)項標準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達到規定標準25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第三條通過互聯網或者移動通信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數量達到第壹條第壹款第(壹)至第(五)項規定標準的兩倍以上;
(二)數量分別達到第壹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3)造成嚴重後果。
通過聊天室、論壇、即時通訊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第壹款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