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可以協議離婚。雙方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到民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壹方不同意離婚,那麽另壹方也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只要法官認定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不適合繼續生活在壹起,就會判決離婚。
決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分居滿兩年、家庭暴力、重婚或反復有不良嗜好等。在司法實踐中,壹般情況下,首次起訴法院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並給另壹方壹個冷靜期。六個月後,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將判決離婚。
2、關於財產的分割:
婚前所得的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婚後所得的財產,如無特殊情況,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離婚時雙方平分。如果對方有過錯,可以適當分割財產進行賠償。但壹般不存在賠償問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或青春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3、關於債務承諾: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用於家庭生活的,為* * *同債,由雙方* * *承擔;否則屬於壹方的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4.關於孩子的監護權:
子女撫養權應由雙方協商,壹般以有利於子女成長為原則。如果孩子年齡較小,則更有可能跟隨母親。如果他們是兩個孩子,父母通常每人撫養壹個。不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視權,需要支付撫養費,壹般以實際收入的20%-30%為限。可能需要壹次性付款。如果支付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如無固定收入,撫養費數額可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撫養費可以根據子女生活的實際需要或支付撫養費的實際經濟狀況而變化,可以增加或減少。
妳不能以不想要撫養費為由剝奪對方的探視權。這是違法的。
5.關於主管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起訴狀、雙方身份證件、結婚證和請求分割財產的證明等相關證據。
建議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理訴訟。
當然,具體情況和最終處理方式需要根據案件的細節和證據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