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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遺囑未經公證有效嗎?
它工作了。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親自處分其遺產或其他事務的法律行為,在創始人去世時生效。遺囑的設立完全基於遺囑人的個人意願,體現了遺囑人的自由處分權。因此,即使遺囑沒有經過公證,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該遺囑就是有效的。

首先,遺囑的形式要求

遺囑的形式要求主要包括遺囑的書寫方式、簽名和日期。在中國,遺囑可以自己寫、代他人寫、錄音和口述。對於自書遺囑,遺囑人必須親自書寫遺囑全文,簽名並註明年、月、日。這些要求是為了確保遺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二,遺囑的實質要件

遺囑的實質要件主要集中在遺囑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遺囑是否表達了遺囑人的真實意願。例如,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值得註意的是,雖然自己寫的遺囑未經公證有效,但公證遺囑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所立並經公證處公證的遺囑。在幾份遺囑中,如果有公證遺囑的,以最終公證遺囑為準;如果沒有公證遺囑,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

此外,為確保遺囑的有效性,避免將來發生糾紛,建議遺囑人在設立遺囑時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機構,以確保遺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遺囑人也可以考慮對遺囑進行公證,以增加其法律效力。

總而言之:

不經公證寫遺囑是有效的,但為了確保遺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遺囑人應註意遺囑的形式和實質要件,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機構。同時,公證遺囑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遺囑人可以考慮對遺囑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4條規定: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2條規定:

遺囑人可以撤回或者變更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違背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撤回遺囑相關內容。

有幾份遺囑,如果內容沖突,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9條規定:

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