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不需要辦理進京證,除非從六環以內區域前往首都機場,或者行駛路線經過六環以內區域。此外,在六環外,外地汽車只能在進入懷柔、昌平和延慶的城關區時申請北京通行證。在平谷和順義等其他地區,外國汽車可以在沒有北京通行證的情況下上路行駛。
持有下列省、自治區、直轄市號牌(含臨時號牌)的小客車在上述範圍內行駛時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壹)已取得其他城市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車和省際旅遊客車;
(二)軍隊、武警車輛和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法律依據:
“2021北京通行證政策(六環內+六環外)”
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號牌車輛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應當申領進京通行證。
凡進入六環內(不含)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內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幹道)的人員,須申領《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為7天。小客車每年每車可申請12次,其他車輛不限次數。
未進入上述區域的人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7天,申請次數不限。
北京入境許可新規從0+0 11 1。
實施時間:從2021 11 1。
實施車輛: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號牌車輛。
具體規定:
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號牌車輛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應當申領進京通行證。
凡進入六環內(不含)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內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幹道)的人員,須申領《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為7天。小客車每年每車可申請12次,其他車輛不限次數。
未進入上述區域的人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7天,申請次數不限。
進京通行證通過互聯網或現場渠道辦理,辦理時提交駕駛人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駕駛證。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現場辦理,並提交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
地點:北京的任何檢查站或許可證辦公室(見地圖)
處理時間:周末和法定節假日7×24小時。
公安交管和生態環境部門將對申請進京通行證的機動車的車輛狀況和尾氣排放標準進行核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進京通行證:
(壹)黃標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汽油車和柴油車)。
(二)柴油貨車不符合國家標準。
(三)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標準且復檢不合格的車輛。
(四)本市有未被處理的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
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動車在京期間應當遵守下列管理規定:
(壹)二環路(含)以內道路、建國門外大街、復興門外大街、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全天禁止駛入。
(二)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全天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三)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人員全天禁止進入六環以內(不含)道路和通州區內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幹道);“北京通行證(六環內)”持有人應在有效期屆滿前離開上述範圍。
(4)未申領“進京證(六環內)”或持有“進京證(六環內)”超過有效期的小客車,可申領“進京證(六環內)”的天數按停車天數扣除。
(五)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乘用車、貨車、專用車、摩托車和輕型汽油車還應遵守相應的區域限行規定。
執行任務的軍隊和武警車輛、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已領取《進京外地旅客運輸證》的小客車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但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貨車不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但要遵守貨車通行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規定,在禁行區周邊設置交通標誌。凡違反規定進入禁行區道路的,壹律認定為“違反禁行標誌行駛”的違法行為。
此前發布的北京市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通行證辦理和使用規定與本通告不壹致的,以本通告為準。應遵守各區發布的北京通行證使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