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繼承法》有哪些規定?
1.法律對夫妻財產繼承有哪些規定?法律對夫妻財產繼承的規定是:配偶為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配偶壹方死亡,另壹方再婚的,有權依法處分遺產,任何人不得幹涉;除另有約定外,遺產分割時,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壹半歸配偶所有,其余歸被繼承人繼承。第二,夫妻擁有共同財產的證據1。離婚訴訟證明有房產的,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付款發票或出資證明;2.離婚訴訟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提交開戶券商名稱、股東代碼、資金賬號;有車輛的,提交行駛證和車牌號;3.離婚訴訟證明另壹方在公司有股權的,應當提交公司工商登記及出資證明等。4.離婚訴訟證明壹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收據外,必須有相關證據支持;5.離婚訴訟證明對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等相關證據。三。夫妻* * *同壹財產的相關內容(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三)知識產權收益,是指夫妻壹方或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因繼承和贈與而取得的財產。繼承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未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妳什麽意思?比如男方父親去世前留下遺囑,特別註明去世後留下的財產只歸男方所有,那麽這部分財產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不能享有該權益。呵呵,所以,看了這篇文章的讀者可以根據這個定律“省壹手”。禮物也是如此。贈與人明確表示只有夫妻壹方享有贈與財產的,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8)支付給軍人的復員費、自謀職業費等壹次性費用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給部分夫妻。《夫妻財產繼承法》規定,配偶是財產的第壹繼承人,其他任何人不得幹涉。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涉及到財產的繼承或繼承,這在繼承法中有明確的繼承順序。討論時,應根據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本著和平解決的原則,爭取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