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的法定限速是多少?
國家規定如下:
1,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帶兩個輪子;
2.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可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動助力功能;
3.最高速度不得超過20k m/h;
4、車輛重量不超過40公斤。
這是根據國家對電動車生產的要求而設定的技術參數。按照規定,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裏,車身總重量為40公斤。速度是為了安全,重量是為了用同樣的電池跑盡可能多的裏程,達到省電的目的。
2.電動車有哪些分類?
電動汽車按輪胎數量和結構類型可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四輪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滑板車。按動力來源分:純電動汽車、增程式電動汽車、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根據供電方式,可分為兩類。壹種是連接外接電源獲得動力,另壹種是利用燃料電池和儲能裝置(如儲能電池和超級電容)作為動力。
按驅動方式分為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串聯、並聯、串聯)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按外觀可分為電動獨輪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按用途分類: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可比自行車);
電動摩托車、電動卡車、電動巡邏車、折疊自行車、沖浪車、滑板車、摩托車、輪椅、童車、滑板車、電動平衡車、電動觀光車、電動高爾夫球車、電動環衛車、電動公交車、電動警察、電動叉車、磁電車、托盤車、電動拖拉機、電動軌道車、電動助力車、電動垃圾車、電動休閑車、電動助力車。另外還有安全電動車,防盜電動車,防凍墻電動車等等。
配置:電動自行車由電池、電動輪轂、控制器、充電器、車身四部分組成。
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裏程是這樣定義的:“電池充滿電時,騎車人體重配置為75 kg在平坦的二級公路上騎行(無大風條件下),電池電壓低於10.5V/節,切斷電源。在上述條件下獲得的騎行裏程稱為電動自行車的行駛裏程”。
壹般名牌電動自行車搭載36V 12Amp-hour優質電池的連續行駛裏程約為45-60公裏,而部分廠家標稱行駛裏程會上升到70-80公裏,涉嫌虛假宣傳。
因為達到這個標稱值,意味著其電機的效率比名牌廠提高了近40%。如果某知名品牌工廠生產的電機在上述工作狀態下效率為75%,那麽標稱70-80 km的工廠電機效率達到了100%以上,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這是特別提醒消費者的。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充足的電能行駛多少公裏?這和很多因素有關。與廠家相關的因素主要是電機的效率特性,電池的容量和壽命特性,與其他客觀條件相關的因素有:騎行者的體重,他經常騎行的路況,是否需要經常使用剎車,騎行者的騎行習慣。
另壹個需要提醒消費者的問題是,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電池容量會逐漸減少,電量充足可行駛的裏程也會減少。當舊電池的最大行駛距離不能滿足壹天的交通需求時,可以考慮將電池送去維修或者更換新電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要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或者在危險路段行駛,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