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權凍結微信變更,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期滿人民法院不繼續申請查封的,應當解除凍結。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不得超過兩年,凍結其他財產權不得超過兩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壹半。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拍賣、變賣或者清償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六條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再次查封、凍結。
衍生問題:
執行程序是什麽樣的?
(1)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⑵組織實施
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⑶實施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並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凍結、劃撥存款的,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信用合作社和其他經營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部分財產。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移交有關單位拍賣或者依法變賣查封、扣押的財產。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