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履行換貨承諾,承諾買家退貨後換貨,但收到退貨後拒絕換貨或表示缺貨,未按約定時間履行換貨承諾;
2.贈與承諾未兌現,交易時承諾贈與,但贈與未實際送到買受人手中,事後拒絕補發;
3.而商家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諾,並承諾了送貨時間、維修服務等。在交易的時候,但最終未能履行它們;
4.未履行發票承諾,交易時承諾開具發票,但未實際提供給買方,事後拒絕重新開具。當事人壹方不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以及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和商品服務質量的意見,並及時調查處理。
第三十三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查,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有關行政部門發現並認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采取停止銷售、警告、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停止服務等措施。
店家承諾不履約怎麽辦?
店家承諾不履約。它應該是這樣的:
1,與商家自動協商。當發現所購商品不符合自身需求時,應第壹時間與商家協商溝通,指出您的購買目的不符合產品,並申請換貨或退貨;
2.撥打12315進行維權。如與商家溝通無果,可撥打12315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種方式是尋找法律維權最直接有效的途徑。能給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懲罰。在使用12315維權前,最好保留商家不正當交易的有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