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應分為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 * *同壹財產;
2.夫妻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雙方可以協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分割。
3、法院應根據照顧孩子、女方和無辜方的利益進行劃分。
離婚財產分割的註意事項如下:
1.界定夫妻財產範圍。如果他們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開,則將夫妻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區分開來,然後將夫妻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區分開來;
2.夫妻財產分割的程序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夫妻財產分割原則。離婚時,如果壹方生活困難,另壹方應從其房屋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家庭暴力中起訴離婚的流程:
1、家暴起訴離婚第壹步是寫離婚訴狀。
2.準備好家暴起訴離婚所需的證據。家暴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或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財產證據,包括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帶兩份準備好的起訴書和兩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法院起訴離婚,並在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4.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家暴起訴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和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因家庭暴力提起的離婚案件後,會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等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6.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要程序。因此,如果另壹方同意離婚,法院將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以在開庭前組織調解或先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將出具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調解不成功,將繼續開庭。
7.開庭期間,雙方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決定是否準予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作出判決。這時,法院可以判決離婚或不離婚。壹般來說,如果被告第壹次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離婚。
綜上所述,因家庭暴力離婚的財產分割方式是將財產分為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 * *共同財產;夫妻的個人財產屬於個人所有。雙方可以協商分割夫妻財產。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分割。法院應根據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方的利益對其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壹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