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手段。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必須加強環境保護,而環境保護的壹個重要手段就是執法。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執行,以調整人們開發、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資源的活動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2.經濟手段。經濟手段以自然環境資源價值理論為基礎,通過征稅、存款、撥款和創造市場等方式將自然資源開發的外部不經濟性內化為開發活動,通過市場和價格機制促使企業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區別在於它註重效率。目前我國采取的經濟手段主要有:稅務、資源行業管理、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等部門征收的稅費。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的原則是指在環境立法中除必要的行政手段外,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防治環境汙染和破壞,促進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的原則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環境立法所采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以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壹、充分認識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意義(壹、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保護,采取了壹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力度。隨著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和人民消費水平顯著提高,全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大多數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控制,工業產品汙染排放強度下降,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治理持續推進。生態保護和治理得到加強,核與輻射監管體系進壹步完善,全社會環保意識和人民參與度顯著提高,中國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樹立了良好的國際形象。(2)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盡管中國的環境保護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嚴峻的環境形勢沒有改變。主要汙染物排放量超過環境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流斷面普遍受到汙染。許多城市空氣汙染嚴重,酸雨汙染加劇,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危害開始顯現。土壤汙染面積不斷擴大,近岸海域汙染加劇,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存在隱患。生態破壞嚴重,水土流失廣泛,石漠化和草原退化加劇,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發達國家幾百年工業化過程中階段性出現的環境問題,在中國集中出現了20多年,呈現出結構性、復合性、壓縮性的特點。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危害了人民健康,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未來15中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資源和能源消耗將繼續增加,環境保護壓力將越來越大。(3)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工作不符合任務要求的。目前,壹些地方更註重GDP增長而不是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不健全,環境立法尚未完全適應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比較突出。環保機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歷史欠賬多,汙染治理進程緩慢,市場化程度低。環境管理體制尚未完全理順,環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監管能力薄弱,國家環境監測、信息、科技、教育和綜合評價能力不足,部分領導幹部的環境保護意識和公眾參與水平有待加強。(4)把環境保護放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加強環境保護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政為民、提高執政能力的實際行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加強環境保護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實現更快更好的發展;有利於促進環保及相關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加就業;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道德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利於保障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延長人均壽命;有利於維護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為子孫後代留下良好的生存發展空間。因此,我們必須用科學發展觀來領導環境保護工作,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