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 4月24日,中國* * *制作黨中央在延安成立了新華書店,作為中國* *中央出版委員會發行部的對外機構,中央機關刊物《解放》的發行機構,承擔著出版黨的圖書報刊的任務。
新華書店為新中國的出版發行事業奠定了重要基礎,為出版發行體制改革進行了有益探索,為全國出版發行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新的貢獻。
開設書店的要求如下:
1.首先,開設書店所需的註冊資本約為65438+萬元,具體取決於書店的規模。工商局核實名稱,所以壹般來說,妳可以直接在工商局申請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果妳想同時銷售光盤,妳必須首先在當地文化局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經營者必須通過“出版物發行職業資格考試”並申請營業執照,壹般可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2、稅務登記,想要開書店需要註意,帶上區文化委員會頒發的許可證到新聞出版局辦理書店營業執照,或者註冊壹家註冊資本3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在相關地點附近開設壹家專業書店。選擇書店地址後,妳必須去文化局審批“音像制品許可證”,然後去區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
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範圍;
(二)至少有壹名負責人具備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相關專業技術資格;
(三)有固定經營場所。
法律依據
法規匯編編輯出版管理規定(2019修訂)。
第十二條新華書店負責法規匯編的發行工作,各地新華書店應認真做好征訂工作。
有條件的出版社也可以代理壹些征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