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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庭有什麽用?
海牙國際法庭的正式名稱是國際法院,位於荷蘭海牙。它是聯合國六大組織之壹,成立於1946。國際法院也位於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宮。這是壹座傾斜的建築,底部是灰色花崗巖,墻壁是紅磚。有四五層樓高,六七十米長。門前是壹片比足球場還大的草坪,周圍是郁郁蔥蔥的森林。和平宮建於1913,壹戰後成立的國際聯盟常設國際法院及其繼承者,二戰後成立的聯合國國際法院均在此辦公。進門,大廳走廊寬敞,墻上掛著著名法學家的畫像,樓梯旁陳列著各國的禮物。

?國際法院有雙重作用:它根據國際法解決各國提交給它的法律爭端,並就正式承認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在提交給國際法院的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必須是國家。國際法院是民事法院,有特定管轄權,沒有刑事管轄權,所以不能審判個人。

?法院受理的案件壹半以上是領土和邊界爭端。國際法院和其他法院壹樣,堅持不起訴原則,無權主動受理案件。海牙國際法庭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候選人需要在聯合國安理會和聯合國大會獲得絕對多數票才能當選。任期9年,1/3每三年改選壹次,保持工作的連續性。所有法官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總統,總統任期三年。法官是國際法院的靈魂。雖然數量不多,但必須考慮到地區平衡,特別是世界上的主要文化和主要法律體系。按照這個原則,亞洲三個,非洲三個,拉丁美洲兩個,西歐、北美、大洋洲五個,東歐兩個。

?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的人必須品德高尚,有資格擔任本國最高司法職務,或者是公認的國際法專家。從程序上來說,國際法院的法官是由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選舉產生的,都需要絕對多數,所以往往幾次投票就成功了。由於世界矚目的地位,除了兩會選舉,沒有壹個國家可以自動在國際法院擁有壹席之地。然而,作為壹種特權,五個常任理事國總是可以擔任法官。

?海牙國際法院的主要職能是解決各國提交的法律爭端,並就聯合國機關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國際法院根據《國際法院規約》和自己的規則運作,根據國際法解決各國提交法院的法律爭端,並就得到正式承認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2.國際海洋法法庭位於德國漢堡,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獨立司法機構,負責裁決因解釋或執行《公約》而產生的爭端。法庭的管轄權包括根據《公約》及其《執行協定》提交法庭的所有爭端,以及授予法庭管轄權的任何其他協定中規定的所有事項。

?從65438年到0993年,海牙國際法庭的主要任務是起訴和審判前南斯拉夫所謂的嚴重侵犯人權和違反人道主義的行為。1995波黑戰爭結束後,法院對涉嫌在波黑內戰期間犯下各種罪行的70多人進行了指控和通緝。65438年至0999年,在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對南斯拉夫進行軍事侵略的後期,法庭以“種族清洗”和“反人類罪”的罪名對米洛舍維奇等5名南斯拉夫軍政高官發出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