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7月到2006年2月,開發小組在專題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課程標準的初稿。3月,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向9個地區的教育工作者和專家學者征求意見,進壹步修訂各學科課程標準。7月,教育部頒布《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
擴展數據
新課程的培養目標要體現時代要求。學生應當具有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革命傳統,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意識,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社會責任感,努力為人民服務,具有創新精神和現實主義精神。
實踐能力、科學人文素質和環境意識;適應終身學習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強健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為有理想、有道德的壹代新人的文化和紀律的全面發展。
百度百科-新課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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