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報案。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同壹地點,保持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2.現場處理和調查。交警部門到達現場後,將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3.檢查和評估。4、認定死亡事故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當事人到現場,公開調查取證。5.對於索賠,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事故現場勘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屍檢應當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對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應當在扣押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現場勘查結束後三日內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精神疾病的鑒定應當由具有精神疾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