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上警告標誌的放置距離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正常情況下應在車輛後方150米的明顯位置放置警示標誌,警示標誌應明顯;
(2)保持安全距離。壹定要記住事故車輛周圍沒有人站著以免發生危險;
(3)如遇雨霧,需將距離提升至200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需要註意什麽?
1.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要註意。進入高速公路路口前,要註意左側來車,同時也要註意控制車速。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後,應進入高速公路並加速前進。
2.不要壹直占用最左側車道,因為左側車道超車容易;
3.如果妳想在高速公路上超車,妳絕對不能從右側超車,而是應該從左側超車;
4.如果妳想在高速公路上變道,妳必須觀察道路的情況。妳可以通過後視鏡和側視鏡觀察後面和前面的車輛。只有在具備變道條件後才能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