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代波瀾壯闊的社會變革是荀子思想產生的背景。
當時整個社會正在從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
在不斷改革的過程中,封建制度得到了鞏固和發展。
社會思想的創新和理論的發展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當統壹國家的呼聲越來越高,統壹的步伐越來越快時,學術分歧和相互攻擊的局面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
如何全面梳理百家學說,提出行之有效的治國理政思想方略成為當務之急。
荀子以其人性論為基礎的法律思想成為解決當時社會變革、實現國家統壹和社會長治久安的具有創新價值的法律理論。
荀子法律思想的產生得益於春秋至戰國數百年的文化繁榮和以“百家爭鳴”為標誌的思想繁榮。
荀子以理性的態度和包容的學術胸懷整合了這壹歷史時期的學術思想,建立了自己的具有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的思想體系。
正如郭沫若所說:“荀子是先秦諸子中的最後壹位大師。他不僅體現了儒家思想的偉大成就,而且可以說是百家爭鳴的偉大成就...他幾乎掌握了百家爭鳴的理論。”[1]
任何思想的產生都離不開時代的召喚和需要。
春秋戰國時期處於人類文化史的“軸心時代”,被德國歷史學家亞斯貝爾稱為“軸心時代”。
【2】是壹個需要思想巨人的文化軸心時代。
在解構以敬情為主要內容的儒家思想的過程中,自然欲望成為驅動社會成員行為的主觀動機。
重建社會秩序,為社會和人民找到文化價值的基礎,成為戰國時期壹個非常突出的問題。
馬克思認為,壹切哲學都取決於自己的時代,都必須面向時代。它“不僅從內部,即就其內容而言,而且從外部,與他們自己時代的真實世界接觸和互動。”【3】在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中,“問題的焦點發生了變化,這自然會促使思想家對問題做出不同的回答。
時代呼喚哲學家和思想家做出回應,因為哲學家和思想家只是時代的壹部分,是時代的孩子。”【4】因此,荀子整合了百家之學,肩負起回答時代課題的歷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