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標後不簽訂合同的違約金標準不合法,應以招標公告為依據。招標人未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10%以下的罰款,以此類推。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至五年內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1)對於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壹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2)對於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金額壹般不得超過勘察設計費的2%,最高不得超過65438+萬元。(3)對於政府采購項目,招標采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金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估算的1%。絕大多數招標項目會要求投標人先支付保證金,如果未能中標,將退還保證金的原始金額。中標後,他們必須按規定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對於壹般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因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