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欺詐的主要形式如下:
1,熟人介紹,靠關系詐騙;
2.中介,以中介名義詐騙;
3、身份特殊,此類騙子多以能人名義行騙;
4、求助,以遭遇某種災難而需要他人幫助來騙取;
5、蠅頭小利,以小利益取信,弄虛作假是真理。
容易被詐騙分子利用的不良心理意識有以下幾點:
1,虛空;
2.沒有分析的同情和憐憫;
3.貪小便宜的心理;
4.粗心、輕信、麻痹和缺乏責任感;
5、愛休閑而討厭工作,白日做夢;
6、對美的貪婪意識;
7.易受暗示和誘惑的心理素質等。
詐騙罪的構成條件如下:
對象元素。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壹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壹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壹些非法經濟利益,但並不或不限於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因此,不構成詐騙罪;
客觀因素。客觀上,本罪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主題元素。本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主觀因素。本罪主觀上具有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