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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有哪些形式?
法律分析:

民事責任的承擔包括兩種形式: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民事責任有以下10種形式:(1)停止侵害;(2)清除障礙;(3)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6)修理、更換和返工;(七)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道歉。《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壹)停止侵害;(2)排除障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返工和更換;(7)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壹)賠禮道歉。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九條和國家法律主要以下列方式承擔民事責任: (壹)停止侵害;(2)排除障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返工和更換;(7)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壹)賠禮道歉。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