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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規定住宅不得出租作為宿舍?
法律並不禁止出租住宅房屋,只要當事人協商壹致,就可以出租。

法律分析

根據現行民事法律規範的定義,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並獲利,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包括動產租賃和房屋租賃。法律對租賃財產沒有限制。因此,只要是合法的,權利人就可以將其出租出去獲得利益。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房屋租賃合同可能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而無效。例如,出租人與承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該合同無效。如果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是未經批準或未按照批準內容建造的臨時建築,該合同也將無效。綜上所述,只要不存在導致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民事主體所有的住宅房屋當然可以出租,法律對此並未作出過多的限制性規定。

個人推薦

建議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書面房屋租賃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租賃期限和租金標準。此外,出租人應了解承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以避免承租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賃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