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B必須有完善的訪客登記系統、壹系列貴重物品登記系統、對酒店員工的定期培訓以及當地消防隊的相關消防程序。
3.在開設B&B之前,需要辦理申請經營旅館業的備案手續。無論是特許經營還是兼業經營,都應依法審批和備案。
4.申請設立B&B,必須經過當地主管部門的審批,取得相關營業執照後,B&B方可開業。如果允許開業,則需要在變更時向當地公安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第十壹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應當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建立並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加強巡查值守,確保安全。
第十二條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應當附有產品說明書,註明燃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並註明防火防爆註意事項。
第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研究火災危險性特點,並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四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實行防火責任制。
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有責任動員和組織居民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五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