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當事人的授權和法院的調查令,律師不能查看他人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果律師能查出來,說明人民銀行信貸管理人員有問題,可以投訴,甚至要求人民銀行賠償損失。根據《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經信息主體授權,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可以向中國信用信息中心查詢信息主體的信息。
第五條征信機構應當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第四十六條經信息主體授權,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可以向中國信用信息中心查詢信息主體的信息。
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可以向中國信用信息中心查詢個人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可以查詢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中國信用信息中心應當予以配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回答法律問題,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