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損壞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發現城市道路損壞影響交通安全時,也可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進行搶修。電話業務覆蓋了建設系統內供水、市政、供氣、排水防洪、房地產開發經營、園林綠化、城市交通、市容環衛、建築建材管理、城管監察等7個相關職能部門的多個行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條。
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並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投入使用的道路頻繁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提出預防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決定。
第三十條
道路塌陷、坑窪、水毀、隆起等損壞或者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等交通設施損壞或者丟失的,道路和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應當設置警示標誌並及時修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未設置警示標誌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疏導交通,並通知道路、交通設施的養護部門或者管理部門。
二、如何區分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
1,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的標準不同:城市道路需要考慮城市管線、城市綠化帶、自行車道等的布局。;公路考慮交通量和交通強度,所以市政道路比公路復雜;
2.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管理界限不同:城市道路由城建部門管理;這條公路由交通部門管理。城市道路是指通達城市各區域,供城市內交通和行人使用,方便居民生活、工作和文化娛樂活動,並與城市外部道路相連接,承擔對外交通負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