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如果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則應按照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還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利息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4.禁止高利放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且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視為無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條借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如果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則應按照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利息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且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