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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私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法律分析:犯挪用公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拒不歸還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安置、救濟等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在5000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和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