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處理遺產的繼承方式。根據規定,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首先就遺產如何分配進行獨立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只要繼承人之間就遺產如何分配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並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自己達成的書面協議就應當得到尊重。對於繼承,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不是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可以同時繼承遺產,而是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因此,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來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二條* *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諧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