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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撫養費怎麽起訴?
壹、如何起訴不給撫養費?

1.不起訴贍養費的步驟如下:

(1)以孩子的名義寫訴狀,內容是向孩子的父親或母親索要撫養費;

(2)提交給孩子父親或母親居住的法院,繳納20元左右的立案費。然後等待審判;

(3)開庭前準備證據、離婚協議或判決書。如果妳打算聘請律師,妳最好壹開始就咨詢律師。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約定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二,不給贍養費的三個條件

相應子女因特殊原因可以請求支付超過原數額的撫養費,有支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請求減少或者免除支付撫養費:

(1)因長期患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喪失經濟來源,確實無法按照原協議或者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且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負擔得起並有撫養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收監改造而無力支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再婚後,繼父或繼母願意支付子女的部分或全部撫養費。

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撫養費是否增加或減少,當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況消失時,增加撫養費的人可以被要求按照原數額恢復支付;如果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則應恢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