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的意義
第壹,保證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實施。通過婚姻登記,國家可以監督公民婚姻的成立,這有利於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防止包辦婚姻、早婚和重婚,並以國家的強制力確保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鞏固。
第二,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實行婚姻登記制度,可以為爭取婚姻自主權的男女提供及時的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要求結婚的男女的合法權利;它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雙方,避免因無知或欺騙而陷入不幸的婚姻。
第三,及時預防和懲治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通過婚姻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對婚姻當事人進行法制教育,及時發現違反婚姻法的行為,並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結婚的過程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檢查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雙方的婚姻意願。
4.願意結婚的雙方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的聲明,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字。
5.雙方宣讀各自的聲明,婚姻登記員作為宣誓證人在宣誓證詞上簽名。
6.婚姻登記員應當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聲明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填寫《婚姻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7.頒發結婚證。
婚姻在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壹般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