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情況下不交物業費是合法的:
(1)開發商未交房;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約定的服務職責;
(三)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價格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5)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壹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約定,業主對彎曲物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銷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交納。
二、不交物業管理費會有什麽後果?
1.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繳納;
2、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經書面催告,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物業費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