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和開發商之間簽署的這份證明可以證明開發商丟失了妳的貸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這個證書+復印件可以作為原件嗎?”貸款合同約定了妳和銀行之間的貸款和抵押關系,但此證明是妳和開發商之間簽署的,不能作為原件使用。該證明只能證明開發商丟失了您的原件以及開發商自願承擔合同丟失造成的壹切後果的事實,而不能證明合同的內容,因此不能作為原件使用。正確的方法是從銀行拿到原件的復印件,然後蓋上銀行的印章,然後銀行會出具證明。
“3、“合同損失造成的壹切後果由我公司承擔”,這句話可以刪除嗎?因為我怕這些人看到這個規定不給我開證明。如果可能的話,刪除它和不刪除它有什麽區別?具體有什麽區別?”這句話去掉和不去掉是有區別的,但對結果來說差別不大。如果拆除,開發商將僅承擔基於無償托管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加上這句話,那麽開發商願意承擔壹切後果,包括違約責任等後果。